合众思壮诉讼有效期不足一年,博天环境股民也可报名维权

合众思壮诉讼有效期不足一年,博天环境股民也可报名维权

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|阑珊编|深海

7月25日,雷达财经从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处获悉,合众思壮诉讼期仅剩下数月,处罚已落地,受损股民仍可报名维权。

此前在2023年5月18日,合众思壮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处罚字〔2023〕35号)。

经查明,合众思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,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、成本和利润;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、成本和利润;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;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。

证监会决定: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0万元罚款;对郭信平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对袁学林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对侯红梅给予警告,并处以50万元罚款。

对此,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,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凡是在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买入,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持有合众思壮股票的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”雷助吧”(雷助码:88)报名,免费参与索赔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
值得关注的是,今年2月2日,博天环境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
经查明,博天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博天环境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依据现有证据,博天环境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,违反了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六十三条及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、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

博天环境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,虚假记载金额大、占比高,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北京证监局决定:一、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;二、对赵笠钧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;三、对苏峰峰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;四、对李璐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;五、对高峰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。

对此,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,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,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。凡是在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博天环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“雷助吧”(雷助码:88)报名,免费参与索赔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
天眼查显示,博天环境参与招投标项目858次;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6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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